哈托华则看重官方背景,沪上越来越繁荣,各种案件也越来越多,外国人的律师行、中国人的律师所将会越来越多。如何保持沪上第一大律师行的位置,实现基业长青,是来华四十多年的他最为关切的事情。
“……,事情就是这样的。”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沪上市政府内。负责本市土改的负责人简明扼要的向眼前的洋人叙述了土改中耕地核价和补偿的规则。和其他地方的土改衙门一样,沪上全权主导管理土改工作的也是一个清冷寡言的女人。
她这边说完,市长费毓桂忙的补充道,“在议院修宪后,土地改革的规则也通过议院表决,这已经等同于法律……”
“不,市长先生。”哈托华说道,“任何法律都不能和宪法相违背,那怕是一点点。宪法修正案中只是说:大中华的耕地属于全体国民所有……,每一户人所拥有的土地都不可超越本省所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由该土地的耕作人,也就是佃农支付适当的补偿予土地所有人,……,具体的补偿方式以及细则由专门的土地改革部门制定并执行……
这些文字很含糊不清,”哈托华读着宪法修正案,很是懊恼,“市长先生,这大概是你们中国人的习惯。在我看来,即使是宪法,也应该将其细则写出。以免被人找到漏洞。”
“可修正案上已规定具体的补偿细则将有土改衙门规定……”费毓桂还是没有感觉到问题出在那里,他这次把哈托华找来本就有些例行公事的味道。
“市长先生,如果宪法修正案上说超过规定面积的耕地和佃租耕地,将无偿的转让给该地块的耕作人。那么他没有任何漏洞,但这里说的是补偿,它并没有反对财产权不可侵犯,而是尊重财产权。这对大家是一件好事,但在这里却是坏事。宪法第十三条所阐述的:‘政府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如果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合法的私有财产。就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依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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