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稍微怀念起当初结识昇哥的时候。
那时他还没三十,很有自己一套想法,不拘小节,把他所有重要的东西都堆在一块,尤其是他爷爷的牌位。
小蕾,这是我爷爷。
爷,这是时蕾,算是我女友啦!我记得当初的他有股豪迈奔放的活力,总是乐观以对、勇往直前,不会浪费时间回顾过去犯下的错误,只珍重眼前的女人。
那天我们就在他爷爷牌位的注视下做了爱,其实早做过好几次,就那次很特别,彷彿是为了做给谁看。
昇哥注意到我沉浸在回忆中,东西放了过来拥住我。
一阵暖暖的风吹拂着我的耳朵,声音疲倦地滑过来:我们上床,做爱,睡醒再去吃好料。
我轻触他扣在腰际的手,仰头望着一幅蓝天白云的水彩画说:我要先打给小秋的妈妈。
妳这样很扫兴喔。
事情有轻重缓急啊。
有什幺事情会比做爱更重要?他说着,手不安分地钻进我裤子里,唇也贴向右耳碰了碰。
我要吃了妳,小蕾。
唉……别跟我唉声叹气的,女人。
知道了,我也有点想要,去房里……不,就在这做。
我虚情假意地应了声好,其实根本就不想做爱。
当一个人沉浸在追忆之中、百感交集的时候,真的会对这种事很感冒。
可是因为对象正好是昇哥,我觉得好像无所谓了。
我们在客厅地板上做,他那和老外尺寸有得比的老二真材实料,即使不想做,过程还是满爽的。
只是他不让我躺着享受,要我像小狗一样趴着给他干,时不时用他髒湿的手架住我下巴往上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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