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小军嫂带着超市赚翻了》

第一卷 第12章 让许晴和王春花狗咬狗(4/4)



    既然已经让许晴知道了这十块钱的事,王春花就知道,这钱在自己手里是留不住了。

    但她还是不死心:“晴晴,反正你以前也每隔三五天就来家里吃一顿饭,不如这钱我给你一半,剩下的一半,就当做你每个月的伙食费,你看咋样?”

    许晴撇了撇嘴,她来苏家蹭饭,可都是带着自己的口粮来换的,只是不想亲自在知青点做饭而已,就这样,王春花一个月要收自己五块钱?

    可谁叫钱在人家手里呢?许晴也只得不情不愿地答应下来:“那就按大姨说的,每个月给我五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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