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第74章 不是说没事了吗?(2/6)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以及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三类,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罗大状看着姜白说道:“你这个案子就属于第三类。”

    “也就是说,虽然检察院做出了不予起诉的书面决定,但我们完全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嘛。”

    听了罗大状的解释,姜白眼睛顿时明亮起来。

    原来如此!

    罗大状果然是很刑的男人!

    原本不刑的事情,在他手上都能轻松变得很刑。

    而且,此前姜白想不通的事情,现在也想通了。

    这次事件激活后,系统刷出来的辅助道具,是诉讼资金。

    但公诉案件是不需要被害人承担诉讼费用的。

    姜白本来还想不通这个诉讼资金是干什么的,现在明白了。

    系统一定是已经预判到了事态的发展,所以才特意提供了诉讼资金,支持姜白自诉。

    所以……

    罗大状猜到了,系统预判到了,就姜白不知道……

    ……

    言归正传。

    收到检察院不予起诉的通知后,姜白和罗大状就开始行动。

    依旧是滨江区人民法院,依旧是立案窗口。

    林然在里面。

    罗大状和姜白在外面。

    隔着窗口对视。

    林然眨了眨眼睛,莫名产生了一种自己陷入时间循环的荒谬错觉。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