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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判决出炉,七人获刑(1/7)

    次日。

    依旧是老时间,老地点。

    上午十点,滨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杜湘湘,李桂琴等人诽谤一案。

    开庭前,姜白使用了第二个“中度抑郁症体验卡”,随后便一脸灰败的跟罗大状一起走进审判庭。

    “咚!”

    熟悉的法槌声响起。

    正式开庭!

    宣读法庭纪律,确认各方身份,宣读起诉书……

    一套固定流程下来,十几分钟过去,随后便是法庭辩论以及举证质证环节。

    这次的被告有七人,分别是杜湘湘母女和五个逗音平台博主。

    庭审将会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审理的是一号被告人杜湘湘。

    罗大状声音洪亮的说道:“一号被告人(杜湘湘)在此前的审理中,因诽谤罪获刑判二缓三,却不知悔改,于缓刑期间继续在网络上对我的当事人进行诽谤,避重就轻,颠倒是非……”

    “缓刑期间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我请求法官阁下,对一号被告人从重判处!”

    杜湘湘站在被告席上,脸色苍白,神情慌乱。

    求助般看向陈梦喆。

    后者开始辩护:“我反对!”

    “控方律师对我当事人的指控完全是不实指控!”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有三:”

    “一、诽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二、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是一般主体,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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