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3000亩。曾祖父曾祖母身体不好早早去世了,李斯科的母亲也在他出生不久撒手人寰。前不久的金融危机,他的父亲破产了,被迫出售了祖传的“李氏牧场”,没多久他父亲是郁郁而终,李斯科处理完父亲的后事,也在思考自己的出路。
昨天律师已经读了父亲的遗嘱,他临终前最念念不忘的是自家的牧场,李斯科已经委托律师溢价收购,想来也快处理好了。
李斯科出版的两本书为他带来不菲的名望外,也带来了丰厚的收入,现在他的身价也达到了过亿美元。经过几天的磨合,他和原身的记忆已经融合,但是他前世毕竟是个一辈子没出过国的中国人,所有的习惯都与之前格格不入,为了避免朋友同事之类的看出破绽,他决定了搬回自己家牧场居住,一来完成父亲的遇嘱,二来他的工作在哪里都可以完成,在牧场里无人打扰,更适合写作。
穿越后李斯科就发现了,他的记忆力就像跳出鱼缸,游向大海的鱼,他甚至能想起前世七个月大时被邻居小女孩咬了一口的事情,对于之后为了工作研究的美国剧本,小说,影视剧者记得清清楚楚,而且发现这个世界近代历史的一些名著,经典文学都消失了,对此他也没有太大的疑虑,毕竟每个穿越者都是被世界钟爱的。
他起了身,穿上了修长的风衣,走出了这个酒店,加里森镇是属于大章克申区的一个小镇,他的祖辈在这里定居了快两百年了。他的小时候也在这里度过,直到他去纽约读高中,到现在他也已经八九年没有回来了。
“嘿,马克吐温,”
“嘿,戴尔大叔”
戴尔是镇上的兽医,他与李斯科的父亲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自从李斯科回到小镇后,大家都叫他马克吐温,主要是牛仔们对读书不感兴趣,他们知道的最厉害的文学家就是马克吐温。
“你知道的,斯科,我很遗憾,特姆的去世,我们是很好的兄弟,但是,斯科,我们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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